法治晨报

首页 企业与法 >

海南五部门:3年内实现规上企业研发机构占比增长50%

2024-4-20 05:43| 发布者: 法治晨报| 查看: 231| 评论: 0|来自: 海南特区报

摘要: 海南五部门:3年内实现规上企业研发机构占比增长50%近日,海南省科技厅等五部门联合印发《海南省支持企业设立研发机构促进企业加大全社会研发投入若干措施》,3年内努力实现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建立研发机构占比增长50% ...

海南五部门:3年内实现规上企业研发机构占比增长50%

近日,海南省科技厅等五部门联合印发《海南省支持企业设立研发机构促进企业加大全社会研发投入若干措施》,3年内努力实现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建立研发机构占比增长50%,企业R&D经费投入占比达50%发展目标,支撑规上企业高质量发展。
支持企业建设基础研究创新平台
支持规上企业设立省级重点实验室,积极争取建设国家级企业重点实验室,对企业新获批的全国重点实验室、中央部委重点实验室,省级财政分别给予最高500万元、300万元科研经费补助。支持崖州湾实验室等重大科创平台及海南大学等科研机构与企业重点实验室联合承担自然科学基金等基础及应用基础科研任务,联合培养基础研究人才。力争到2026年,建设10家左右企业重点实验室。
支持企业建设技术创新平台
支持规上企业建设技术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院士工作站、院士创新平台、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工业设计中心等各类科技创新平台,提高企业创新能力和研发活动覆盖率。力争到2026年,建设省级技术创新中心、院士工作站(院士创新平台)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45家,省工程研究中心和企业技术中心共20家,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和工业设计中心共15家。全省规上工业企业设立研发机构和具有研发活动比率达75%,国有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100%全覆盖;规上工业企业R&D经费投入不少于60亿元,其中国有企业不少于10亿元。
支持企业建设共性技术服务平台
支持规上企业牵头联合高校、科研院所、重大科技创新平台等建设产业创新研究院、产业服务综合体、重大创新研发、检验检测、工业设计等公共服务平台,对新建、扩建科研软硬件投入超过300万元以上的,按投资额30%最高给予500万元省级财政支持。力争到2026年,共性技术创新平台实现对我省重点产业全覆盖。
支持企业建设科技成果转化平台
支持国家技术转移海南中心高质量发展,围绕我省重点产业、科创企业需求,引进境内外重大科技成果来琼进行转化,每年按照运营绩效给予最高500万元奖励。
支持重点科创企业在重点园区、大学、科研院所、高水平医疗机构等建设概念验证中心、中试研究基地、应用验证平台等专业服务平台,对新建、扩建科研软硬件投入超过300万元以上的,按投资额按30%、最高给予500万元省级财政支持。
大力引进境外企业设立研发机构
落实国家支持科技创新的税收政策,支持外资研发机构符合条件的研发支出费用享受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支持外资研发机构独立或牵头承担海南省技术研发、国际科技合作、应用场景示范等科研任务。支持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大型科研仪器、共性技术基础平台、科技信息公共服务等向外资研发机构开放。探索优化在海南国际离岸创新创业示范区特定区域内做好外资研发机构开展学术外联的保障服务。(记者 刘兵 编辑 程偲)


鲜花

握手

雷人

路过

鸡蛋

关于我们| 版权声明| 联系我们| 法治晨报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陶然亭白纸坊东街2号(经济日报大厦)
法律顾问:寒冰, 监督电话:16619870096,邮箱:bjFZKX0001@163.com,技术支持:法治晨报网

手机查看请扫码二维码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