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援惠民生:四年来,你仍是我们的牵挂...... “四年了,没想到你们一直记挂着我,更没想到能再次帮助我。”在沂水县司法救助金发放现场,杨某向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表达着最真挚的感谢。 2019年6月,杨某带着自己年仅3岁的儿子圆圆(化名)来到沂水县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法律援助中心与这对父子俩的缘分就此展开。经了解,杨某于2015年与张某登记结婚,次年生下圆圆(化名)一子。2019年1月因杨某与张某感情破裂,登记离婚并签订离婚协议,并就子女抚养问题作出了约定:圆圆由父亲杨某抚养,母亲张某每月支付抚养费1000元至孩子成年。直至2019年6月份,张某一直未向杨某支付圆圆(化名)的抚养费。 工作人员知悉该情况后,立即为杨某指派法律援助律师为圆圆(化名)代理该案件。沂水县人民法院于2019年10月16日对此案作出判决:一、被告张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向原告圆圆(化名)支付拖欠的自2019年1月份至2019年6月份的抚养费6000元。二、被告张某自2019年7月份起每月月底前向原告圆圆(化名)支付当月抚养费1000元直至原告年满十八岁。 在法院作出判决后,张某仍拒绝向圆圆(化名)支付抚养费,无奈之下,2021年杨某遂提起执行案,但是因张某名下确无可执行财产,圆圆(化名)的抚养问题仍然没有得到解决,这一直牵动着工作人员的心。 沂水县司法局开展司法救助工作时,中心工作人员第一时间与杨某取得联系,了解圆圆(化名)近况。据了解,杨某父母早逝且无兄弟姐妹,圆圆(化名)目前仍依赖杨某一人抚养,生活困难。中心工作人员同其援助律师向圆圆(化名)父亲杨某讲解了司法救助相关规定、政策及申请流程,帮助其整理材料,为圆圆(化名)申请司法救助金启动相关程序,最终将司法救助金送到圆圆(化名)手中。 沂水县法律援助中心始终将群众冷暖放在心间,积极回应群众关切,依法依规开展司法救助,目前,共发放司法救助金16余万元,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困境中的人民群众带来一缕曙光,体现了司法为民的情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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