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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校车” 超载 被罚款万元

2021-10-12 10:50| 发布者: 法治晨报| 查看: 33| 评论: 0|来自: 莆田网

摘要: 9月3日18时许,秀屿公安分局交警大队民警在埭头镇埭头社区执勤时,查获一辆超载学生的面包车。  民警发现,该车核载9人,实载10人,超员1人。而且既无任何校车标识,也无任何校车手续,是一辆非法拉载学生的“黑校 ...

    9月3日18时许,秀屿公安分局交警大队民警在埭头镇埭头社区执勤时,查获一辆超载学生的面包车。

  民警发现,该车核载9人,实载10人,超员1人。而且既无任何校车标识,也无任何校车手续,是一辆非法拉载学生的“黑校车”。原来,车上乘坐的均为埭头一所中学的学生,在校门口搭乘这辆车去东庄,司机董某向学生每人收取15元车费。

  民警严厉批评教育了董某,并依法处罚。为确保学生安全,民警将学生带至中队,通知家长前来接回家,并将情况通知学校,呼吁学校加强学生安全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警方依法对董某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提供校车服务的违法行为处1万元罚款,对其驾驶营运客车以外的其他机动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的违法行为处200元罚款、记3分的处罚。

  警方表示,“黑校车”指未取得相关资格证件、未到交警部门登记或者登记为自用车的、未投强制责任险、不属于校方但却非法营运接送学生。“黑校车”多以盈利为目的,常发生超员违法行为,存在极大安全隐患。希望家长们能够引起重视,为了孩子的安全,请坚决抵制乘坐“黑校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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